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册亨县图书馆图书馆过刊资料室阅览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6-06-09 15:53:4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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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册亨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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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阅读次数:647次


一、本室所藏过刊、过报资料,仅供读者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。


二、书包、公文包、旅行袋等请自行存放在寄包柜中,请勿携带入室。


三、如需复印资料,请办理临时出借手续,复印后必须当班归还。


四、室内上架过刊、过报可自由取阅,每次限取一本过刊或一种过报,阅毕后请自觉还回原处。


五、取阅时请当面检查有无缺页、涂画等污损现象,还刊时如发现有上述现象,将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。 


六、在阅览过程中,如有批注、涂画、撕页等毁损报刊资料者,按我馆《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》处理。


七、严禁将报刊带出室外,违者一律按窃书处理。


八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,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,对违反规定者,谢绝入室阅览。


九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;讲究卫生,严禁吸烟吐痰及乱扔废弃物。


  十、遵章守纪,遵守公德,文明借阅,爱护公物。如造成事故,按我馆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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